长宁区婚姻(收养)登记中心中秋、国庆节期间放假安排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文件精神和市民政局的有关规定,长宁区婚姻(收养)登记中心中秋、国庆节期间放假安排如下:
一、10月1日仅办理结婚登记:上午9:00-11:00,下午1:00-3:00;
二、9月29日-30日、10月2日-6日放假休息。10月7日、8日正常办理业务。
特此通知。
长宁区婚姻(收养)登记中心
2023年9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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